绵阳市直属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16人)
根据绵阳市直属学校工作需要,拟于近期公开考核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6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主要面向: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5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2.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体以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
3.所有报考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中:研究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招聘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工作时间的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辖区内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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