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党校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劳务派遣制教学助理1名。
(二)岗位职责
协助做好带班管理、现场教学、机关日常事务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广安市广安区委党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性格开朗,形象气质佳;
4.普通话流利,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现场应变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竞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8月9日至8月15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咨询电话:广安市广安区委党校,(0826)2222980。
(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安市广安区委党校聘用劳务派遣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和相关证书电子版,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gaqwdx@163.com,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zip”格式命名,压缩包内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接收均为PDF扫描件。
2.现场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云顶巷4号区委党校办公室。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广安市广安区委党校聘用劳务派遣制人员报名表》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
请仔细阅读需提交的证件及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收取报名资料。
(四)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人员经初审合格后,应当根据通知在面试前一天17:00前到广安市广安区委党校办公室提交材料原件和1张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现场报名审核合格人员须在面试前一天17:00前到区委党校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聘用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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