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5年下半年第二批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中招聘对象1或招聘对象2相应岗位条件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应聘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有关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中招聘对象1或招聘对象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时间计算至2025年8月15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五点明确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三楼大会议室(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2栋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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