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安徽宿州市灵璧县杨疃镇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招录12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充实基层乡村振兴队伍,经杨疃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录乡村振兴专职人员12名(杨疃村、朱岗村、大亢村、大余村、一里王村、刘圩村、半店村、庙王村、邱庙村、红光村、光明村、杨东村各1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复员退伍军人,有村级工作经验且表现优秀的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2、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各种办公软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身体条件,能够适应长期驻村要求;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村级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1、不符合岗位招录条件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8、正式在编,或者已与其他单位、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尚在合同约束的服务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1月7日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元旦假期除外)。
2.报名地点:杨疃镇政府三楼组织办公室。
3.报名须知:
(1)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杨疃镇2021年公开招聘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报考者报名前,须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名时,应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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