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漯河市舞阳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聘12人公告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舞阳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人岗相适、以事择人,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公开选聘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相关工作岗位。
二、选聘岗位和名额
根据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共计12名。其中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6名,县纪委监委技术保障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
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干部)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可报名。
四、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身心健康,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定格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3月3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尚在试用期或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与县纪委监委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有其他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关系和工作经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形。
本次公开选聘,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满3年。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选聘公告
通过舞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yang.gov.cn/)发布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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