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保定中学选聘教师26人公告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的若干措施》(冀人社字〔2025〕178号)和《关于实施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保办〔2025〕12号)等文件,经市政府同意,为保定中学选聘高中教师26名。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考察的方式。
三、选聘岗位和数量
详见《岗位信息表》。
四、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1.部属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不含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详见附件4)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
3.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及重点学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详见附件4)
4、国(境)外高校毕业,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22日至2006年7月22日期间出生),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①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岗位信息要求一致有三年普通高中任教工作经历且仍在岗任教的人员;
②报考体育岗位专项教练员岗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证。
7.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还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资格证书等。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8.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27 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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