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福建厦门市集美区滨海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10人
厦门市集美区滨海幼儿园于2017年10月开办,隶属集美区教育局,坐落于集美区杏滨街道光明路63号。2018年10月开办了马銮分园,目前两园共21个教学班,满园24个教学班。由于工作需要,我园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幼儿教师2名、顶岗幼儿教师2名、非在编托班教师1名、保健医生2名、保育员3名,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非在编幼儿教师2名、顶岗幼儿教师2名、非在编托班教师1名、保健医生2名、保育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其他资格条件
1.非在编幼儿班教师、顶岗幼儿班教师岗位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3年以上教龄优先。
(2)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2.非在编托班教师岗位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3年以上教龄优先。
(2)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育婴师证》(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3.保健医生岗位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2)具有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认定的医师或护士职业资格。
(3)上岗前接受妇幼保健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熟悉卫生保健工作及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置;能独立操作计算机,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和设备。
(4)有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4.保育员岗位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2)持有保育员资格证书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亲和力,为家长服务的意识,并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工资待遇
试用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集府办〔2025〕71号文件《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工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规定发放。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8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件以扫描的形式将文件连同个人简历等发往指定邮箱:jmbhyey@163.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岗位+电话号码”。
联系人:张老师(教学负责人):13950041861
王老师(后勤负责人):13859901086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特别提醒:点击此处,领取各大机构课程
学员评价








- 上一篇:2025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次招聘事业编公告(41人)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