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西北海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学校教师队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5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计划使用非实名人员控制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8日至2006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部分招聘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博士或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岗位资格条件及年龄放宽等详见计划表,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
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服务年限未满的。
5.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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