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河北秦皇岛昌黎第一中学专项选聘教师10人
为进一步提升昌黎一中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优化人才结构,结合昌黎一中日益发展的现状及学校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面向2025年、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教师10名。现制定通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计划
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其中: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物理教师各2名,化学教师、生物教师各1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昌黎第一中学2025年专项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各省部分师范大学和河北省属部分大学的2025 、2025届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选聘高校范围详见附件2)。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10月13日-2006年10月13日之间出生,对于2025届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10月13日-2007年10月13日之间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8.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对2025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2025年7月31日)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10.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11.2025届毕业生,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5年10月13日(含)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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