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庆市“智汇大庆・社会优引”市属学校第一批次人才引进175人
一
引才计划
本批次共计划引进人才175名。具体引才岗位及数量见《2025年度“智汇大庆・社会优引”市属学校第一批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
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服从引进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详见附件1)。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不包含尚在协议期(服务期)内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2025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年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2.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考生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现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
3.专业要求和资格要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个别岗位除外,详见附件1)。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按照证明或证书上的学段、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办理落编手续前必须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取消引进资格。具体岗位所需专业见《2025年度“智汇大庆・社会优引”市属学校第一批次人才引进专业目录》(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毕业生。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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