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合肥高新区选调中小学优秀教师10人公告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选调10名,其中小学语文3名、小学数学2名、初中语文3名、初中数学2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师德优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选调的教师必须是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具备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省级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资质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所获荣誉奖项涉及学科的,须与参加选调的岗位学科一致;所获荣誉奖项如有任期的,须在有效任期内):
1.省级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
2.地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
3.地市级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4.地市级及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得者;
5.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同时具备县区级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合肥高新区管理的在编教师;
2.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选调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由社会发展局、组织人事局联合成立招聘工作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参加选调人员于2025年7月13日- 7月19日网上报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报名表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学历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④职称证书⑤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⑥选调资质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表彰文件等>⑦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在编(同意)报考证明)。以上七类材料均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按照顺序一项一页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请于7月19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hfgxjsz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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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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