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宿舍管理员招聘1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合肥特殊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舍管理员 17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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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和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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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学历 | 专业 | ||||
101 |
宿舍管理员 |
17 |
男性,50 周岁及以下 女性,45 周岁及以下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上述招聘岗位表中条件外,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规、违纪、违法或犯罪行为和明显不良嗜好。
4.热爱教育事业,富有爱心, 自愿从事岗位相关工作,接受照顾残障儿童,具有服务意识,服从组 织安排。
5.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无传染病史,持有健康 证。
6. 口齿清楚,五官端正,吃苦耐劳,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7.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具备的岗位其他条件。
(二)“ 岗位资格及要求 ”中“年龄 ”要求中的“男性,50 周岁及以下 ”为“ 1973 年 8 月 1 日及 以后出生 ”,女性,45 周岁及以下,为“ 1978 年 8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 它涉及年龄的以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 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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