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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人才回引公告(16人)

2024-10-25 荆轲网

根据茌平区教育工作实际,拟回引一批高素质教育人才,现将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聊城市以外中小学(含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含备案制控制总量人员),主要包含以下人员:

(一)本人或配偶具有茌平行政辖区户籍;

(二)本人籍贯、出生地在茌平人员;

(三)配偶籍贯、出生地在茌平人员;

(四)本人曾在茌平工作、学习一年以上人员;

(五)配偶曾在茌平工作、学习一年以上人员。

二、引进数量

教育类岗位计划回引16人。岗位为:聊城市茌平区实验中学1人、聊城市茌平区振兴街道中学2人、聊城市茌平区第三中学1人、聊城市茌平区第二中学3人、聊城市杜郎口高级中学2人。聊城市茌平区实验幼儿园2人、聊城市茌平区第二实验幼儿园1人、聊城市茌平区振兴街道中心幼儿园2人、聊城市茌平区信发街道中心幼儿园2人。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4.符合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2025年10月8日)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5.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招聘资格。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7.2007年(含)以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为通过公开招录、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编制,录用或聘用手续齐全;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2.按照有关规定,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四、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请

填写《2025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人才回引申请表》(见附件2),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户口本复印件、相应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在职在编证明、签字盖章后的《2025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人才回引申请表》等材料生成电子文档pdf版,在报名时间内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茌平区教育类人才回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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