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北保定高阳县第二次选聘教师7名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我县高中阶段师资水平,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高阳第一中学公开选聘教师6名、为职教中心公开选聘教师1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的方式及原则
1.本次招聘为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见《高阳县2025年第二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 1日以后出生);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高阳第一中学岗位学历要求: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②省重点大学及以上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③普通公办本科院校(2019年以前已列为本科一批录取的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也可以报名应聘,但聘用后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职教中心养老服务岗位学历要求:普通公办本科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也可以报名应聘,但聘用后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条件。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已过试用期的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4、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5、高阳县在编在岗教师或已通过高阳县公开招聘的在岗教师。
三、选聘程序
(一)公布选聘信息
在县政府网站公布我县高中选聘岗位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对我县经济和教育发展状况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吸纳优秀毕业生到我县任教。
(二)报名
1.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高阳第一中学:当某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1时,空岗可根据教学需要按岗位代码顺序由小到大平均转至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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