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师范大学博士辅导员招聘5人公告
根据《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专项招聘5名博士辅导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7.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8.在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热爱学生工作。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学校将根据招聘计划和报名情况分批适时组织考核,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1.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专用邮箱:zp@hbnu.edu.cn。邮件标题和文件名称均按“本人姓名+辅导员”的格式标注。报名材料如下:
①个人简历;
②毕业证书相关材料(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材料,要求如下: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
学生干部或班主任或专兼职辅导员经历:由就读的大学出具证明(学工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学院均可),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或个人提供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获得的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或工作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14-6572927,联系人:任老师
(三)资格审查
1.由学校人事处、学工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初审合格者,在考核前复审相关资料原件,并在规定时间到校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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