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吉林省教育学院公开招聘教研员公告(1号补充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人社联〔2025〕134号)、《关于科学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5〕15号)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吉林省教育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员。现将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教研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5年吉林省教育学院公开招聘教研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补充公告)》(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9日至2006年9月19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1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荣誉获奖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所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吉林省教育学院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10月18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不在报名时间范围内的,视为无效报名(考生报名以邮箱收发显示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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