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阳镇平县招聘幼儿教师及特教学校康复专业教师1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5名、特殊教育学校康复专业教师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教师16名,其中:幼儿园教师15名、特殊教育学校康复专业教师1名。具体招聘岗位指标及条件详见《镇平县2025招聘幼儿教师及特教学校康复专业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专业条件
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详见《镇平县2025招聘幼儿教师及特教学校康复专业教师职位表》(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3、我县在编、在岗教师(含在我县服务的“特岗计划”教师);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条件及办法。
请应聘者微信搜索“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众号或镇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zhenping.gov.cn/zpxrsj/index.htm),招聘有关事宜均在公众号和官网发布,不再一一通知,请及时关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网络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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