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德市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遴选
根据《宁德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宁政办〔2025〕10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宁德市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和教研、培训机构在职在岗教师。已参加或入选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名校长培养人选的,已参加过中小学骨干教师市级以上培训的教师不再参加遴选。
二、遴选计划
2025年计划遴选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350名,其中小学体育30人、小学音乐30人、小学美术30人、小学信息技术30人、小学心理健康30人,中学体育30人、中学音乐30人、中学美术30人,中学心理健康30人、中学信息技术30人,幼儿教育50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各地在推荐工作中应关注农村学校人选。
三、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先进的教育观念,有主动创新精神。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教龄6年以上,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
3.具有二级以上教师职务(含二级),小学教师要有专科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要有本科以上学历。英语教师具有较强的听、说能力。
4.熟悉学科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和教材教法,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在一线任教,近3年教学成绩突出,近3年开设过校级以上公开课2次。
5.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参与并完成1项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并收入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6.具备上述条件,并曾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先进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技能大赛二等奖等荣誉称号或教学教研评比获奖者,应优先考虑。
四、选拔程序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推荐,程序如下:
1.教师个人根据选拔条件及自身实际水平和发展意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推荐名额和选拔条件,组织评审推荐,所确定的推荐对象要在本区域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单位)的推荐人选公示后直接上报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委托市教师进修学院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研究确定宁德市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名单。
五、工作要求
1.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教师关注度高,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充分认识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重要意义,广为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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