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教师招聘公告-嘉兴南湖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40人
根据南湖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0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嘉兴市南湖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以下简称《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作为发布公告(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请考生及时查看。
二、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招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嘉兴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在编人员),以2025年7月23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25年应届毕业生;
3.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2025年应届毕业生;
4.2025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在2025年7月23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招聘条件与应届生相同。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2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曾获省优质课一、二等奖、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任期内的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的事业编制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5年7月23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5〕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南湖区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和已被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列入2025年新教师拟聘用对象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与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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