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256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将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教师256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详见《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1.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此次考试。考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仍未取得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 。
2.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5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5年修订)》执行。
(六)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教师从业禁止违法记录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被单位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九)报考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月*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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