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文理学院招聘70人公告(7月)
四川文理学院(以下简称“学校”)位于川东门户达州市,是目前川东地区唯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详见《四川文理学院2025年7月非事业单位编制人才招聘需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人才需求一览表》),招聘对象为2025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符合《人才需求一览表》中相应要求的人员,取得海(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人才需求一览表》)(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学历证所载明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要求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实行非事业单位编制招聘,具体岗位见《人才需求一览表》。本次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称晋升、岗位晋级及其他管理办法参照《四川文理学院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招聘与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不在《四川文理学院2025年博士人才招聘公告》(网址:https://www.sasu.edu.cn/info/1027/17642.htm)招聘范围内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请按照本公告报名,待遇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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