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东淄博市工业学校招聘教师8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淄博市工业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淄博市工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岗位。其中:C1类、C2类岗位考试均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具体岗位情况详见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5年8月12日以前取得。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于2025年8月31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8.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
9.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均计算截至到2025年8月12日。
(三)有关说明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要求”栏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仅限该专业人员应聘。
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考生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具体专业或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的,则应当补充填写,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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