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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天津师范大学第四批招聘(辅导员岗位)人员8人

2024-10-25 荆轲网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相关信息于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31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师范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nu.edu.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第四批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5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以辅修专业报名的人员,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7.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8.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9.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10.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报名不少于5个工作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考试工作由我校委托第三方进行,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4日9:00至2025年10月31日16:00。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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