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西安财经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7人)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57号),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精神及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专职辅导员
部门 | 岗位 | 专业 | 学历/学位 | 人数 | 岗位其他条件 |
学生工作部 | 专职辅导员 | 不限 | 研究生/硕士 | 6 | 见招聘条件第(六)条内容 |
少数民族 专职辅导员 | 1 | 新疆籍,熟练掌握汉语和维语 |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语言表达流畅,综合素质较好。
(三)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国(境)外学校毕业生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均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取得,含10月31日)。
(四)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11月25日之后出生,含11月25日)。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报考专职辅导员(不含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在校期间还应具有以下经历或取得以下成绩之一:
1.具有一年以上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兼职辅导员应在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院校独立承担工作);
2.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一年以上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部长工作经历;
3.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一年以上校团委副书记、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负责人或学院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工作经历;
4.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5.获得以下荣誉之一者: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省级优秀共青团员;
6.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
7.大学生退役士兵。
(七)因工作需要,专职辅导员须入住学生公寓。
三、管理形式
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者,学校按一定程序组织考察,报上级部门核准、备案后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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