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下半年海南屯昌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教师岗4人)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57号)《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2025年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琼人才办通〔2025〕1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汇聚海南・四城同办”屯昌县秋季校招活动方案》等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和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我县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和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3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公开招聘31名,考核招聘3名,具体招聘名额和条件详见《2025年下半年屯昌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卫生系统部分招聘岗位中级职称年龄放宽到40周岁,高级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5年10月23日);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学历、专业、职称、工作经验等其他资格条件;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8.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时间计算按以下标准执行,即2025届应届毕业生报考资格条件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其余社会人员(含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人员)报考资格条件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3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现役军人、普通院校在读学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特别提醒:点击此处,领取各大机构课程
学员评价








- 上一篇:2025下半年陕西商洛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教师岗)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