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下半年四川内江市部分学校招聘教师25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5〕3号)等法规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025年下半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2025年下半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栏目要求相符。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
〔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5)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凡招聘条件中对年龄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5年11月4日)。如对35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方式为: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招聘的;
(8)四川省属公费师范生尚在服务期内的或2018年及以后入学违约不满5年的;
(9)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公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2025年下半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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