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云南普洱市澜沧县教体系统县管校聘第一阶段跨校选聘公告(198人)
根据《澜沧县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澜沧县公务员转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澜沧拉祜自治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方案》等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将第一阶段跨校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跨校选聘计划
第一阶段跨校选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98名,具体详见:附件1《2025年澜沧县教体系统县管校聘第一阶段跨校选聘岗位表》。
二、选聘人员范围
符合《澜沧县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跨校选聘规定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
1.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师德。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奉献和吃苦精神强;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团结协作精神好;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
3.身心健康,能胜任报名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业务素质要求(涉及校点撤并学校另行规定)
1.学历要求。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作年限及要求。
申请参加城区学校跨校选聘的乡(镇)教师须在本县乡(镇)学校在编在职在岗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且近5年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申请参加乡(镇)学校跨校选聘的乡(镇)教师必须在本县乡(镇)学校在编在职在岗工作满3周年及以上,且近3年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明确服务期限的按合同执行。613专项高中阶段教师入职时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2025年分流到乡(镇)学校(不含勐滨实验学校)的参加高中阶段选聘不受年限限制。
参加本次选聘工作年限从进入本单位起算,截止9月1日前,以县人社局正式下文为准。
3.专业及资质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报考相应岗位:一是所报岗位须为对口最高学历毕业专业;二是当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并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三是持有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的全日制学历且持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他要求由设岗位学校做具体规定,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在“澜沧县人民政府网”。
4.业务素质要求。一是本学年度“述评考”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二是抽调完成中心工作的,期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三是近三年个人所教班级学科应考总分平均分需达全县学科平均分及以上,若达不到上述业绩条件,近三学年所教班级学科平均分均为提高;四是音乐、美术、体育岗位需提供近三年组织或参与本专业活动及县级以上相关活动图文资料(含课外兴趣活动、名师工作室活动、县级以上个人选赛、指导学生参赛情况等),要求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五是参加师生同卷同测学科中学教师成绩需达卷面分的85%,小学教师成绩需达卷面分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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