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公开引进5人公告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地处皖北重镇宿州市,坐落在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区,占地750亩,是一所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现为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单位,已通过验收。
近年来,学院按照“突出特色、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服务地方”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宿州市“一城两区三基地”战略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内涵建设,着力打造农科、教育、工科、商科等高水平专业群,办学质量、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根据学院高层次人才队伍现状及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岗位、所需专业及人数等,详见《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
年龄及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授,年龄50周岁及以下。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上述人员均应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品行端正,学风严谨;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素养、学术功底和教研能力,且符合附件1所列专业要求。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研岗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安徽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工作岗位及待遇
此次公开引进岗位为宿州职业技术学院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在学院服务5年以上,可按《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归宿行动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举措》《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享受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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