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云南德宏州陇川县教育体育系统部分学校(幼儿园)全县考试选调教师公告
为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落实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教体发〔2025〕17号)、《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陇办发〔2025〕23号)规定,经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2025年县教育体育系统部分学校(幼儿园)面向全县公开考试选调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择优选调优秀教师到部分城区和坝区学校(幼儿园)工作。
二、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符合选调条件的陇川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调岗位。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岗位共45个,具体岗位为:
1.城区小学(县一小、县二小、县民小)25个岗位,语文教师岗15个、数学教师岗8个、数学教师兼财务岗1个、美术教师岗1个。
2.城镇小学(景罕镇中心学校)3个岗位,语文、数学、体育教师岗各1个。
3.陇川县民族中学8个岗位,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音乐教师岗各1个。
4.章凤完全中学(初中部)3个岗位,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教师岗各1个。
5.陇川县第二中学2个岗位,数学、地理教师岗各1个。
6.陇川县第三中学1个岗位,英语教师岗1个。
7.陇川县第四中学2个岗位,地理、道德与法治教师岗各1个。
8.陇川县第三幼儿园1个岗位,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岗1个。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勤勉、踏实敬业。
3.工作5年以上(含试用期),其中在乡镇工作的须符合乡镇最低服务年限相关规定,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及2025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被新录用为乡(镇)事业人员的,其服务年限不能合并计算为乡(镇)工作年限;由外县(市)考调到陇川工作的,应在陇川乡(镇)工作满3年。
4.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报考小学岗位的,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近5年有2学年以上(含2学年)所教学科至少1个学科单班平均分(下学期)不低于乡(镇)平均分。
2.报考初中岗位的,须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近3年来有1学年以上(含1学年)所教学科至少1个学科单班平均分(下学期)不低于乡(镇)平均分。
3.报考(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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