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工业大学招聘30人公告(北京招聘会)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在北京举办的2025年浙江省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工作部署,浙江工业大学决定在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现场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属重点大学、浙江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注册地址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共30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一:辅导员25人,具体派驻院系由学校统筹安排。
岗位二:心理辅导员5人,具体派驻院系由学校统筹安排。
岗位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
我校2025年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分批次实施。本批次在北京招聘会平台上实施的,招聘对象为北京及周边地区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毕业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即2025年11月16日后取得毕业证书)。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学校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2.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海外高校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者,须在此时间前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具备2025年7月31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1月16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1月16日后出生);
4.学生工作经历要求:
岗位一: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有一年及以上担任省、设区市学联主席团成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担任书记的,可以为副书记),校(院系)团委副书记,年级团总支书记,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有两年及以上担任专兼职辅导员经历(需由学校学工部门出具证明);
岗位二: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有一年及以上担任省、设区市学联主席团成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担任书记的,可以为副书记),校(院系)团委副书记,年级团总支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有两年及以上担任专兼职辅导员经历(需由学校学工部门出具证明);
5.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
(四)优选条件
1.具有来我校工作的强烈意愿,愿意在辅导员岗位持续工作不少于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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