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琴路小学校2025―2025学年度员额教师招聘公告(3人)
成都市金琴路小学校始建于1960年,坐落于金牛区抚琴街南四巷3号。现有教职员工50余人,18个教学班,学生近800人。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践行“为学生成长奠基 为教师发展赋能”办学理念,要求全体师生遵循“明德博学 笃行创新”校训,努力营造“求真务实 和谐奋进”良好校风,全体教职工都能“德正艺精 启智润心”开展教育教学,积极培育“健康向上 乐学善思”的金琴好少年。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坚持五育并举,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校园足球、艺术科创等特色教育活动。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零犯罪学校”、成都市法治示范校、成都市科技教育示范校、成都市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根据成都市金琴路小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优秀的在职教师或应届毕业生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员额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相符或相近。
3.员额教师出生日期在1988年8月1日之后(连续在学校一线工作5年及以上的,出生日期可放宽至在1983年8月1日之后)。
4.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6.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开除公职的;
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精神类病史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小学教学岗位,共计3名。
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金牛教育信息网、 成都市金琴路小学校微信公众号
公告时间:2025年7月9日―7月17日
2.报名及简历投递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7月17日17时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简历等应聘资料(简历含应聘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在职教师还应提交职称证、教育教学业绩材料;面试时提供原件),应聘资料可发至邮箱2655399810@qq.com。
特别提醒:点击此处,领取各大机构课程
学员评价








- 上一篇:成都高新七初天和学校人才储备公告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