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卫校附属托幼托育中心宜宾市健康教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考核招聘公告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始建于1917年,至今已有107年办学历史,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累计培养5万余名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许多毕业生成为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骨干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一老一小”领域,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依托自身专业优势,深入推进学校“一专业一产业一基地”建设,打造集“托、研、训、医”四位一体的托幼托育中心,委托校办企业具体运营管理,致力于推动全市托育服务。
宜宾市健康教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校办企业,主要提供卫生健康继续教育、研学、托幼托育、中医康养及后勤保障等服务,积极为宜宾市卫生健康事业和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贡献力量。现因公司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1-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凡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与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特别提醒:点击此处,领取各大机构课程
学员评价








- 上一篇:南昌县2025年县内选调中小学在编教师及编外幼儿园教师招聘的补充通知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