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市顺庆区考核招聘2025年毕业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生公告(40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南充市顺庆区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4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核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一)研究生: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部属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5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三、岗位名额
本次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和名额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院、校以上处分。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具备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学生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所报考学科相关。应聘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岗位需二级甲等及以上)、与所报学科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英语水平必须达到专业八级。
6.身体健康,应聘人员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规定要求。
7.生源地为四川省外的公费师范生,应提交所在生源省书面同意跨省就业证明(调档案时一并提交),否则不予聘用。
8.具备教师从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顺庆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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