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第二轮招录公告
经前期公开招聘,宜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仍有部分空缺。现继续按照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第二轮招录,具体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序号 | 岗位 名称 |
招录 数量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岗位要求 |
1 | 医学院教师岗1 | 1 | 1001基础医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为医学类专业。 |
2 | 化生学院实验岗 | 1 |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90102 作物遗传育种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行业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二、招录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2.国内普通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含2017年及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国(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生。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招录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专业参照最新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执行的《学科专业目录》;若招录岗位按照专业大类 (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二级学科的专业均可报考。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内普通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时须在2025年12 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拟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安排,硕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协议。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服务期内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3.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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