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2025年面向在岗编外教师定向招聘25名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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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2025年面向在岗编外教师定向招聘25名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公告(第一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陵人才组通〔2025〕1号)、《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人才发展局 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化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陵教〔2025〕73号)精神,进一步激发基层编外教师工作热情,更好地推动我县城乡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2025年面向我县在岗编外教师定向招聘25名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为确保定向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定向招聘25名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被聘用者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同时可按有关规定享受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才优惠政策。
三、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人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所有岗位均不含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证);
2.在我县公办基层学校(不含椰林镇)在岗编外连续工作满5年(以合同和社保记录为准,二者缺一不可,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1月26日)。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性侵和违法违纪的记录。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2.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教育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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