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赴广东医科大学招聘3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和《潮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5版)》(潮人社规〔2025〕2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进一步充实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我校赴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赴广东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7. 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3年11月25日至2006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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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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