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第三批招聘合同制专任教师15人公告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财经类本科院校,现有2个校区,占地760亩主校区地处湖南湘江新区,位于岳麓山下、湘江之滨、梅溪湖畔,雷锋校区位于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雷锋街道。学校是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高校、湖南省“十四五”应用特色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先进单位”和“湖南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学校源于1933年的“私立厚生会计讲习所”,是一所以管理学、经济学为主,工学、文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全面协调发展的财经特色鲜明的全日制省属公办应用型本科院校,从2025年起,学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3962人。
本次招聘在我校2025年4月19日发布的《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任教师公告》和2025年7月12日发布的《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任教师公告》基础上组织实施,将原公告未招满的岗位计划顺延至本次招聘,招聘岗位专业及年龄要求不做修改,原公告终止,对应岗位已报名但未参考的人员顺延至本招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等事宜。
(二)各用人单位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本次合同制专任教师招聘相关工作的组织。
(三)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本科或硕士毕业院校为高水平大学(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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