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招聘教师20人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5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2025年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简介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18周岁以上指2006年7月24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7月24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7月24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7月24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8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七)面向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未落实编制内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
面向2025年、2025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是指2025年、2025年、2025年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上述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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