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招聘员额人员14人
为满足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招录员额制专业技术岗位14人。
一、学院简介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4年,是一所以培养财经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国有公办高校。学校坐落于海口市江东新区,占地面积1032亩,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是治学求知的理想之地。现设有财务管理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46个专科专业(方向),4个“4+0’联合培养本科专业,3个“3+2”分段培养专业,在校学生13800多人,国际留学生150余名,教职工750多人,还有来自海内外高校、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的200余名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迎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春风,海经贸人一路前行、求索创新,艰苦创业、实干兴校,谱写了壮美篇章。今天的海经贸,正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热潮中,全体师生员工齐心协力,全力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和申办职业本科教育。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拟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14名。具体详见《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员额制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资格要求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在30周岁以下(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8月2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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