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吉林省省属高校及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56人(5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长春工程学院、吉林医药学院、吉林财经大学3所省属高校及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1家省属高校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及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3家省属高校及1家省属高校附属医院共招聘工作人员15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5年吉林省省属高校及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5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除本公告博士岗位外所有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5日至2006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1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5年12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部分岗位招聘条件放宽至2025年毕业生的,按照用人单位时间节点要求依次执行。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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