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阳方城县选调257名教师到城区任教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方政办〔2015〕5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经县教体局研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调257名乡镇教师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的原则。根据核定的选调学校办学规模确定选调名额。
(二)坚持定岗选调的原则。选调岗位确定到学校、学科,按岗位报考,按岗位录取。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我县乡镇在编在岗教师(含中南学校和五高中附属学校),厚德学校教师流动另行制定办法。
三、选调岗位 (学校、学科)及名额
详见《方城县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年龄条件
男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三)教龄条件
教龄满5年,近5学年连续在教学一线任教。
(四)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报考小学教学岗位的,须为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学岗位的,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条件:所报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专业,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专业,或所学专业,或所教专业一致。报考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3.教师资格条件: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4.岗位条件:初中阶段教师不能报考小学教学岗位;小学阶段教师符合初中教学岗位报考条件的,可报考初中教学岗位。
(五)加分条件
1.在我县乡镇学校任教满5年的,从第6年起,每任教满1年笔试原始成绩加0.25分,最多加5分。
2.现役军人配偶,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同时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按就高但不累计的原则加分。
(六)限报条件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或正被立案审查调查的。
2.曾经参与过法纶功等邪教组织的。
3.2025年7月1日以来,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因违反师德规范和“三乱”等行为受到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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