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洛阳洛宁县招聘事业编制高中教师20名公告
为满足我县高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供事业编制高中教师2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洛宁县2025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洛宁县2025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透明度,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高中教师20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1名、英语2名、物理2名、历史1名、化学2名、生物1名、政治1名、地理2名、心理学1名、信息技术2人。详见《洛宁县2025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设置表》(见附件2)。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洛宁县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特岗教师;
7.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具备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的审查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为准),专业条件等详见《洛宁县2025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设置表》(见附件2)。
2.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2017年起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年龄要求: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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