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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三季度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考核招聘17人公告

2024-10-25 荆轲网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5038CS),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简称:华中师大长寿学校)是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与华中师范大学合作举办的公办高完中学校,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区外著名中学华中师大一附中领办。总校华中师大一附中连续多年在多个榜单蝉联区外第一。华中师大长寿学校依托华中师大一附中“卓越联盟”平台,实现教育教学资源共享,特色鲜明,潜力无限,学校管理团队与学科带头人均由华中师大一附中选派,诚邀区外各地优秀人才共襄盛举。华中师大长寿学校实行高起点、高定位,小班化、导师制培养战略,按市一类学校规划设计。学校分两期开办,一期学校(校址: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励学路1号),将于2025年9月开学;二期占地430余亩,将于2027年建成投用。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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