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朔州市平鲁区职业教育学校教师招聘70人公告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5〕8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朔州市平鲁区职业教育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教师及教辅管理人员,主要服务于正在筹建的朔州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特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5年毕业的委培、定向生)。应届生要求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留学人员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28日至2006年11月28日之间出生)。(根据晋人社发【2017】36号文件,艰苦边远地区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均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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