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天津市复兴中学招聘5人
为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57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复兴中学是天津市教委直属国办重点中学、天津市首批示范性高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级语言文字示范校、天津市知识产权教育示范校、天津市科技教育“十佳校”、天津市体育人才后备学校、天津市特色鲜明学校、花园式学校、天津市教育科研管理先进单位;荣获天津市教育系统市级先进集体、五一劳动奖等荣誉并入选滨海新区名校带动工程。
学校位于中心城区,占地4.5万平米,地处红桥、南开、和平三区交界,交通便捷,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一流。自2003年建校以来,经过几代复兴人持续的教育实践和探索,形成了根植于复兴中学育人实践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育人成效显著。曾荣获天津市第六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连续十多年荣获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估特等奖、突出贡献奖等各级奖项;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教学质量增值评估中增值率名列前茅;办学成果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5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
我校2025年拟招聘教师岗位人员5名,其中语文、数学、生物、地理、物理教师各一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25年天津市复兴中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持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5年)》、《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函〔2019〕63号)和工作能力,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研究生毕业证书标注的为准,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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