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东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招聘14人
为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5〕2号)等规定,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坐落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始建于1957年,前身为烟台市高级技工学校,是全国首批成立的两所高级技工学校之一;2002年成立烟台市技术学院;2006年成立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加挂烟台市技师学院校牌。学院坚持创建“专业特色鲜明、产教融合深入、校地合作紧密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的办学目标,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面向烟台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精心打造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数字贸易、城市交通、文化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安全与应急管理等专业群。现有在校生1.5万人,教职工800余人,形成了高职教育、技师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培训融合发展的办学格局,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企业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文明单位、科教兴鲁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
二、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2个,招聘计划14个。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2025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具有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5年10月22日以前取得。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不在择业期内的无业人员报考,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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