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宁波工程学院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2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工程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的高层次人才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占地面积1800亩,设有风华校区、翠柏校区和前湾校区,现有19个二级教学机构,51个招生本科专业,24个一级学科,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6000余人,研究生86人;我校有教职工1332人,其中专任教师1069人(含辅导员和实验员175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17人,博士569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部门、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9日9时起至2025年11月4日16时;
2、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根据报名要求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好的《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电子文档,经压缩打包后发送至rsc@nbut.edu.cn邮箱,邮件标题为“优秀博士D1 +姓名”或“综合管理+姓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11月5日9时起至2025年11月7日16时。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本次招聘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按照实际人数开展考试。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在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nbut.edu.cn/)发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1、直接面试流程
(1)资格复审
面试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上述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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